服務訊息
安寧共同照護
「安寧共同照護」是指在住院中之末期病人有安寧療護服務之需求, 但無入住安寧病床時,可由原醫療團隊之醫護人員照會同院之「安寧共同照護」醫療團隊,提供安寧療護之服務。藉由安寧共照團隊人員至病床旁提供安寧照護服務,而原醫療團隊仍持續提供住院照護服務,使病人不需入住安寧病房亦可得到安寧療護之服務。
一、安寧共照收案條件
- 癌症末期病患
- 末期運動神經元病患(漸凍人)
- 非癌症但已經瀕臨末期(例如:心衰竭、肝衰竭、末期不洗腎、 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、嚴重腦傷或腦中風等)
- 家屬或病人任一方願意接受安寧共同照護團隊協助者
二、服務項目
- 協助控制症狀
- 提供病人與家屬醫療諮詢
- 協助病人與家屬間之溝通協調
- 協助病人與原醫護團隊之溝通協調
- 提供病人與家屬社會福利資源諮詢與照護
- 提供病人與家屬心理及靈性宗教需求之照護
- 協助轉介至有安寧病房的醫療院所或安寧居家照護
- 出院後電話關懷服務
- 協助善終準備與臨終照顧

安寧居家照護
末期病人病況穩定,不需住院治療,但仍需照顧,緩和居家照顧團隊會接續病人的連續性追蹤與照顧,提供定期訪視及相關照顧, 並提供24小時諮詢服務。

一、安寧居家收案條件
- 經醫師診斷或轉介之末期病人(含癌症及八大疾病末期病 人)或不接受呼吸器處理之末期運動神經元疾病病人。
- 病人及家屬同意且願意配合緩和居家療護者,並簽署選擇「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抉擇意願書」 或「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」 。
- 經緩和居家療護團隊評估後符合收案者。
二、服務項目
- 症狀控制。
- 身體照護,並提供所需之設備租借資訊。
- 病人與家屬心理社會諮詢與照護。
- 病人與家屬靈性宗教需求之照護。
- 善終準備。
- 病人善終後家屬之哀傷輔導與後續追蹤。
- 代取藥、代採檢體及送檢。
- 當病人需入院接受照護時,主動提供轉介協助及安排住院療 護後送服務。
三、申請方式
- 住院病人:由原團隊醫師轉介安寧緩和療護團隊。
- 門診病人:
(1)攜帶病歷摘要及近期相關檢查報告。
(2)掛號:家庭醫學科門診時段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08:30
│
12:00莊詩慧醫師 14:00
│
17:30陳思文醫師 吳奇峰醫師 郭建宏醫師 18:00
│
21:00吳奇峰醫師 郭建宏醫師 莊詩慧醫師
四、服務範圍
- 住家單程車程距離本院30分鐘內。
- 居住台中市病人。
五、收費標準
- 收案對象若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病人,得免除部份負擔; 若無重大傷病病人,需負擔5%。
- 訪視人員交通費,由病家自行負擔。
- 健保未給付之醫材、藥物及掛號費,由病家自行負擔。